问题 | 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一、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鉴于夫妻共同债务之性质,当属双方共同负责并进行偿还。夫妻共债问题之处理,需综合斟酌债务发生缘由及目的,同时兼顾双方对相关事宜知晓悉程度。若该债务实为因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事业所需,亦或以双方共同意愿为准则而负担之债务,应当鉴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夫妻双方共同选购房产过程中所引发之还款负担便是一例。待至离婚之际,夫妻双方有义务共同承担此项共同债务。若共同财产无法完全清偿债务,或财产已分别归属各人所有,双方可协商解决债务偿还问题;若协商无果,则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找不到人怎么判决 若判定某笔债务为夫妻共负之责,然而其中一方却因失踪而无法寻觅踪影,在此情况下,法院仍有权基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原则作出裁决,令其用于偿还该债务。 倘若此等共有财产不足以全额归还债务,可依法律程序裁定让能够寻找并可找到的那位当事人先行垫付剩余欠款。 鉴于在夫妻共同债务方面,夫妻二人均有义务承担连帶偿还责任,因此,我们有权要求夫妻当中的任意一方承担全部清偿义务。 当此类垫付行为完成后,该方向另一方追讨始付款项也是正当的权益主张。《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夫妻共同债务怎样还债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问题,首先我们必须明确,夫妻任何一方都负有共同偿还这笔债务的责任,无论这笔债务是由夫妻其中一方或是双方共同所借。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应当先行协商决定债务的偿还方式以及各自主负责的比例;如若双方未能达成共识,那么通常情况下,这笔债务将会根据夫妻双方的角色平等分配以各自负担。其次,在支付债务本息额时,必须优先使用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的资金来进行清偿;如果仍有不足,剩余部分便需由夫妻双方再行商议如何进行偿还或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此外,如果夫妻中的某一方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这笔债务实际上仅源于其个人行为,或者这笔债务本身就是非法债务,那么另一方就无须承担偿还责任。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由于各个地区的法律规定存在差异,因此具体的偿还规定也会有所不同。 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处理时需考虑债务发生原因、目的及双方知晓程度。若债务源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共同意愿,如共同购房,则离婚时双方应共同承担。共同财产不足或已分别所有时,可协商或请求法院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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