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问别人借钱属于诈骗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一、问别人借钱属于诈骗吗 一般来讲,单纯找别人借钱,可不算诈骗。 在法律层面,诈骗指的是怀着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用那种编造虚假事情,或者隐藏真实情况的法子,去骗取数额比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哟。 要是借款人在借钱那会儿就打定了不还的主意,靠着编造些假理由,提供些假担保之类的手段把钱弄到手,之后还死赖着不还,这种情形很可能就构成诈骗。 然而,如果在借钱的时候,借款人那可是真心实意想着要还的,只不过是后来由于经济状况发生了变化等原因,导致没办法按时还钱了,这种通常就属于民事借贷方面的纠纷,出借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之类的途径去追回借款。 总之,判断到底是不是构成诈骗,关键就在于借款人在借钱时候的内心想法和行为表现。 就好比一个人借钱的时候是抱着诚信的态度,还是心里早就盘算着不还,这差别可大,这也直接决定了到底是属于正常的借贷还是诈骗行为。 二、问别人借钱不还会坐牢吗 在法律层面上,单纯的拖欠债务行为涉及到的仅仅是民事纠纷的范畴,并不足以使得债务人遭受法律的制裁,被判定为坐牢。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债权人发现债务人具备还款能力却故意回避或拒绝履行义务,这便极有可能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规定的“拒不执行裁判、决定罪”。 然而这种情形并非随意发生,而是在存在审判机关出具的判决书且执行程序中发现债务人有刻意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时才会出现。 因此,一般的民间借贷纠纷并不会演化为刑事责任的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问别人借钱没有借条能告吗 在法律程序中,证据是以哪些方式呈现,它们之中又都包含了什么内容?主要包括各当事方提供的陈述、法定的书面证据(即我们常说的书证)、实物证据(即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专家或专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以及由司法机关进行现场勘查后所制作的勘验笔录。 当涉及到借贷关系时,如果双方并未签署正式的借据,但是却存在诸如转账记录、证人证言或者当事人自己的陈述等其他形式的证据,那么这些证据同样具有证明事实真相的效力。 因此,即便没有借据这样的书面凭证,只要能够通过其他形式的证据来证实借款事实确实发生过,那么就完全有权利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当我们探讨问别人借钱属于诈骗吗这一问题时,要知道正常的借贷关系和诈骗有着本质区别。正常借贷是基于双方的信任,有还款意愿,并且借款用途合法合规。然而,如果借款时就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例如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来骗取他人钱财,那就构成诈骗。同时,在借贷关系中,还可能涉及到借款证据的留存、还款期限的约定、利息是否合法等问题。要是你在借贷关系中,不确定自己的行为是否存在诈骗风险,或者对如何保障自己的借贷权益存在疑问,那就不要再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