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房屋买卖合同能代签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一、签房屋买卖合同能代签吗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经当事人充分授权后,合同是可以代签的,经被授权人代签的合同的法律效力,与当事人间亲自签订的合同相同。 如果未经当事人授权签订合同,当事人事后可以进行追认,被追认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相反的,如果当事人不予承认,那么合同不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对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理其签订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二、合同成立后能解除合同吗 合同成立后可以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的情形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但不是有不可抗力就可以解除合同,而必须是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才能解除合同。 (二)与主要债务履行相关又可分为两种情况: 1.预期违约 指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2.迟延履行 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三)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四)不定期合同。 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五)在不归属双方过错的情况下,因情势变更致使继续履行合同有失公平的,当事人也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只是此时当事人并不当然拥有解除权,必须提请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才能解除合同,决定权在法院或仲裁机构;且必须先协商,协商不能才能提出。 (六)双方协商一致的也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三、买车交了定金签了合同能不买吗 买车交了定金签了合同可以不买,但是这种情况一般定金是不退的,因为这属于买方违约。不过如果买方不买是由于卖方违约的原因导致的,或者是因为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的,则定金可以退还,而且因为卖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解除合同的,定金应当双倍退还。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签房屋买卖合同能代签吗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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