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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与房东签的合同未到期,但是不想租了如何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解答

一、与房东签的合同未到期,但是不想租了如何处理

租房合同如果还没有到期就不想租了,可以与出租方协商解除合同,但是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合同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租房合同未到期被要求退房如何处理

租房合同未到期被要求退房,是出租人违约,如果不能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一般租赁合同未到期的,在承租人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出租人不得要求提前搬走。

如果出租人以把房子卖给了别人为理由要求承租人搬家,根据我国的法律,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出租人买卖他房屋的行为与之前签订的租赁合同是没有什么关系的。出租人卖房是可以的,但是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租房合同没到期我不想租了如何办

租房合同没有到期不租了应当按照租房合同上的约定进行赔偿;但是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提前中止租房合同的,或者租赁物危害健康迫使提前中止租房合同的,以及出现其他法定解除情形的,承租人不需要支付赔偿。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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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3: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