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夺罪手段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抢夺罪手段有哪些 关于抢夺罪行的实施手段,一般可见于利用被害人疏忽大意、毫无防备之时,采取突袭之策,公开劫掠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例如,在公众场合中,趁他人不注意突然夺取其手中财物;或者在他人未及反应之际,迅速窃取其随身携带的财物等,从而达成违法犯罪目的。另外,在司法实际案件中,我们也常常看到一些更为恶劣的抢夺行为,如强行夺取他人正在使用或近距离控制之下的财物,如骑自行车者挂在车把上的包袋、行人手中的移动电话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罪;抢劫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抢夺罪量刑标准及构成要件有哪些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量刑标准: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构成要件:一是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二是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三是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四是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三、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区别是什么 抢劫罪与抢夺罪主要有以下区别: 从客体来看,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抢夺罪侵犯的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从客观方面看,抢劫罪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抢夺罪是趁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从主观方面讲,抢劫罪是希望或准备以武力或类似性质的力量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是希望在被害人不能反抗或无法反抗的情况下取得财物;抢夺罪是以突然取得财物的故意实施的,是希望趁被害人不备而取得财物,而不是希望通过武力威吓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 抢夺罪的手段通常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比如在公共场所突然夺走他人手中的财物,或者在他人不备时迅速夺取其携带的财物等。 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抢夺手段还包括强行夺取他人正在使用或者近距离控制下的财物,如骑车人挂在车把上的包、行人手中的手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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