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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返还算不算诈骗行为怎么判
分类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解答

一、返还算不算诈骗行为怎么判

对于返还财物这一行为,在法律范畴中不能视为诈骗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第二百六十六条明确阐述,诈骗罪是一种特殊的犯罪形式,其特点在于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法,从而获取公私财物。

然而,若有人曾作出返还财物的承诺,但最终未能兑现,那么这种情况可能会被归类为违约行为或是民事纠纷,而非诈骗罪。

在诈骗罪的判定过程中,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基本条件:首先,犯罪分子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意图;

其次,犯罪分子在客观上确实实施了欺骗行为。

单纯的返还行为并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因此无法被认定为诈骗罪。

但是,如果返还财物只是诈骗手段的一个环节,那么就有可能构成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诈骗后返还财物如何判定量刑

诈骗后返还财物可作为量刑情节考量。若诈骗数额较大,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在这种情况下,主动返还财物,可酌情从轻处罚,可能在基准刑的基础上减少一定比例的刑罚。若诈骗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时返还财物仍有从轻作用,但减轻幅度相对较小。若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返还财物虽可从轻,但通常难以达到大幅度减轻刑罚的程度。总之,返还财物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量刑,但具体量刑仍需综合全案情况判断。

三、不当得利返还是否构成诈骗及量刑

不当得利返还本身通常不构成诈骗。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而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若在不当得利返还过程中,以欺骗手段骗取他人财物且达到诈骗的立案标准(一般为数额较大,即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则可能构成诈骗罪。量刑方面,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但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案件的证据和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涉及非法占有目的和欺骗行为。单纯返还财物不构成诈骗,因缺乏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和欺骗的客观行为。若承诺返还而未履行,可能属违约或民事纠纷。仅当返还作为诈骗一环时,才可能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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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3:4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