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还用办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还用办取保候审吗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法定的刑事诉讼程序,是否需要执行此项强制措施需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和综合判断方可作出决策。 例如,在案件中,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存在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或是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之刑法判决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社会安全产生重大危害时,便有必要考虑申请取保候审。 同样,如若犯罪嫌疑人或是被告人自身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在这种情况下,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对社会安全构成威胁,那么申请取保候审也是可行的。 此外,当案件的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需要考虑申请取保候审以确保案件能够顺利推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犯罪嫌疑人还需办理取保候审吗 犯罪嫌疑人是否需要办理取保候审,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若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或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情形,可申请取保候审。但如犯罪情节严重,如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社会危害性大的犯罪,一般难以批准取保候审。具体是否办理,需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及法律规定作出决定。 三、取保候审后还需遵守哪些规定? 取保候审后需遵守以下规定: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若违反这些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具体的处罚和后果会根据违反规定的情节轻重等因素来确定。总之,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的变更,在取保候审期间仍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取保候审适用性需综合评估。 当犯罪嫌疑人可能被轻判、不致危害社会,或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孕期哺乳,且取保不会威胁社会安全时,可考虑取保候审。 同样,若羁押期满而案未结,申请取保有助于案件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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