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团公司破产欠债怎样还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一、集团公司破产欠债怎样还 在企业集团面临破产困境之时,其债务的归还必须尊重并遵循特定的法制程序及原则。 首先,在启动破产流程时,将组建专门的破产清算团队负责调查、评价以及处理公司所有的财产与资源。而在负债偿付的环节中,需严格依照以下依次进行的步骤进行: 1.先优先支付破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及共同利益债务; 2.其次是向员工支付工资、医疗费用、伤残补贴以及抚恤金等,同时还包括那些应当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3.接下来是支付除了上述第二点提到的项目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破产方所拖欠的税款; 4.最后才轮到普通破产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集团公司重组后债务如何承担 集团公司重组后债务承担通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重组协议来确定。一般情况下,若重组属于合法合规的行为,债务通常由重组后的新公司承继。具体而言,如果是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的债务由吸收其的公司承担;若是新设合并,原各公司的债务由新设的公司承担。但如果存在特殊约定,如债务转移经债权人同意等情况,债务承担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在实践中,还需考虑债务的性质、担保情况等因素。总之,要根据具体的重组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债务的承担主体和方式,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三、集团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及债务偿还 集团公司破产清算程序通常包括: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指定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印章和账簿等;管理人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评估和处置;召开债权人会议,对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等进行表决;最后按法定顺序进行债务偿还,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以下顺序清偿:职工工资等劳动债权、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普通破产债权的清偿比例通常较低,且可能因债权性质、金额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在整个过程中,需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时限,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若有具体法律问题,可进一步咨询专业律师。 当企业集团陷入破产困境,债务清偿应严格遵循法制程序与原则。这包括公平、透明地评估资产,优先保障债权人权益,以及依法进行清算和分配。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各方权益得到合理保障,维护市场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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