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款是终身追讨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一、欠款是终身追讨吗 民法规定,对于民事权益纠纷,其诉讼时效应为叁周年,自当事人了解到且必需认知到自己所享有的权益遭受损害以及相对人的行为对自身产生义务之日算起。然若跨越了二十个年度,则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除非存在特殊情形,人民法院方可依据权利人的申请批准延长。因此,欠款的追索并不是永久性的,而是受制于诉讼时效的约束。债权人务必在诉讼时效期限内提出诉讼请求,否则可能会失去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欠款的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欠款在时效内是否可以终身追讨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欠款在时效内是可以终身追讨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也就是说,即使超过了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只要债务人承认欠款事实,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但如果债务人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债权人的胜诉权将受到限制,可能无法通过诉讼程序强制债务人还款。所以,在欠款时效内,债权人应及时主张权利,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 三、欠款诉讼时效是多久? 欠款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但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民法规定,民事权益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知晓并应认知自己权益受损及对方行为产生义务之日起算。超过二十年,法院不再保护,除非有特殊情况,经权利人申请可延长。因此,欠款追索受诉讼时效限制,债权人需在时效期内提出请求,否则可能失去法律追索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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