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强制执行包括哪些行为 |
分类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 |
解答 |
一、申请强制执行包括哪些行为 申请强制执行之性质,主要在于立求执行被执行人应付之款项、应交付之特定财物以及应完成之一定行为等事项。 例如,若债务人为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偿还债务,债权人有权提出申请,迫使债务人支付相应欠款;再如,倘若合同中已明确规定应交付之物品尚未实际交付,则债权人亦可提出申请,强制债务人履行交付义务。 此外,强制被执行人清空所占房屋或者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行为皆属于强制执行范围之内。 简而言之,只要生效之法律文件已经确定了被执行人应当承担之义务而未予履行者,即可提出申请进行强制执行。 二、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多久通知申请人 关于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通知申请人的期限 一旦接收到完备齐全的强制执行申请资料,法官通常会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相关的申请人。 在接受并处理完此类申请之后,执行局将会向申请人递送相应的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此后将根据法院的实际执行进度来进行后续的通知工作。 若法院于当下作出了当庭判决,则应对此在十日之内传送法律文书;而对于定期宣判者来说,判决宣布完毕后应立即向当事人发放判决书。 在宣告判决之际,必须明确告知被告方关于上诉的权利以及上诉期限的规定,并且具体说明他们可以向哪一家法院提出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申请强制执行,要不要写上执行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申请强制执行时,是否需要明确规定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向人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时,需满足如下四项基本条件: 1、所依据的裁决书或判决书明确赋予了支付义务; 2、作为执行依据的司法文件已经正式生效且已超过法定期限的权利人主动履行阶段; 3、申请人必须在法定的执行申请期限内提出正式申请; 4、申请人必须向上一个审判级别相关的或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别的,同时为被执行主体的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当我们探讨申请强制执行包括哪些行为时,需要明白这背后还关联着诸多重要的法律要点。例如在申请强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可能会采取一些逃避执行的行为,像隐匿财产,这时候申请人如何通过合法途径去查找可执行的财产就成为关键问题。还有,对于不同类型的财产,强制执行的方式也有所区别,例如对房产的执行与对存款的执行就存在很大不同。如果您对这些相关问题,如强制执行过程中的财产查找、不同财产的执行方式等还存在疑惑,或者您正面临需要申请强制执行却不知从何入手的情况,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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