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案后还有追诉时效期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一、立案后还有追诉时效期吗 在立案之后,犯罪嫌疑人通常将不再受到追诉时效的制约。一旦相关案件正式立案展开侦查工作或经由法院予以受理,那么原有的追诉时效将不再产生实际意义。这样做的目的在于确保对于所有犯罪行为都能进行全面而深入的调查与追究,以此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及社会秩序的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二、立案后诉讼时效是否还继续计算 立案后诉讼时效继续计算。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立案意味着诉讼程序的启动,在诉讼过程中,诉讼时效不因立案而中断、中止或延长。但如果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如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诉讼时效会重新计算。所以,立案后诉讼时效仍在进行,要注意相关法定事由的出现,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立案后刑事案件追诉时效期如何规定 刑事案件追诉时效期根据法定最高刑来确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为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为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为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期为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在追诉时效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诉;超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但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立案后通常不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一旦案件被立案侦查或者法院受理案件,追诉时效就不再起作用。这是为了确保犯罪行为能够得到彻底的调查和追究,维护法律的公正和社会的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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