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驾驶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30%会怎么样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交通管理部门的严格规定,若校车在运行中出现超载现象,且超员比例达到30%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者将面临一次性扣除12分的严厉处罚,同时还将被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依据实际情况和情节的恶劣程度,罚款金额可能介乎于500元至2000元之间。 鉴于此,为了确保乘客的安全与权益,我们强烈呼吁在校车上乘坐的学生和教师们,务必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单位的规定,切勿超载上车。 此外,作为校车驾驶人员,更应该以身作则,恪守职业道德,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超载行为,确保全校师生的安全出行。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三)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四)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 (五)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七)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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