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违章应在多久内处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通违章的处理期限是根据是否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来确定。
如果没有开行政处罚决定书,比如被电子眼拍到的,在检车和换证之前就可。 开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15天内缴纳,否则会产生加处罚款。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