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警队扣押事故车辆及物品的时长一般是多久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为了获取确凿的证据支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对涉及到事故案件的机动车进行暂扣。
该项要求如下: 首先,交警应在执行职责过程中,为了收集必要的证据,采取合理合法的手段,临时性地控制事故涉及的机动车,并在接下来的5个工作日内,为确保后续调查公正客观,将其交由相关权威、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值得注意的是,鉴定机构应对鉴定工作进行规范有效地执行,并应在法定的20个自然日内完成鉴定任务。 其次,若鉴定事项较为复杂或者特殊,经过上级部门的审批同意,交警可以适当延长鉴定时间,但总计不得超过10日,即30个自然日。 在完成鉴定之后,鉴定结果需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给车主。 因此,从理论上讲,交警对于事故涉及机动车的暂时扣押,最长不超过40个自然日。
法律依据:
《道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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