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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扣车放车条件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解答
律师解析:
1.原则上,交警部门会在事故发生后十个自然日内完成对事故责任的判定,并尽快下令放行涉事车辆。
2.在涉及到相关检验与鉴定的复杂情况时,交警部门通常最长不会超过三十个工作日,而在取得相关审批后方能适当延长时间。
当检验和鉴定结果得出且正巧在第五个自然日,我们的团队将会主动通知当事人前来领取此前已被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及所有相应的扣押物品。
3.交警部门拥有对车辆进行合法查封的权力,并且并不受以上所述的正常期限之限制。
4.若受害方提出了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要求,那么法院将依据程序裁决是否采纳此诉求,而在此期间,被提请保全的车辆有可能会被暂时查封,直至整个诉讼过程结束。
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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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6: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