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上手写附加条款行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订立 |
解答 |
一、合同上手写附加条款行吗 看情况: 其一、如果该手写的附加条款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该条款内容合法的,则该条款有法律效力; 其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该附加条款没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二、合同上手写补充是否有效? 敬请注意,关于手写补充,我们需要强调的是,其在经过双方明确确认之后方能生效。 换句话说,如果双方没有在补充部分进行签名并加盖公章,那么这部分手写内容将不会产生任何法律效力。 此外,一项已经依法订立且经过司法审查认定为合法的合同,必将受到最为严格的法律保护。 在合同正式生效之后,每一位合同签署人皆须按照合同约定的义务,尽心尽力地予以全面履行,除非得到了另外一方的同意或者合同条款发生变化,否则任何人都无权擅自补充、修改或解除这份合约,更不能够肆意添加一些额外的义务和条款。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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