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检验的流程是怎样的,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的检验流程一般是这样的:
1、当事人向交警部门申请进行检验; 2、交警部门受理之后,委托鉴定机构进行检验; 3、开展鉴定工作并作出具鉴定结果; 4、交警部门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
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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