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刮蹭逃逸一般交警都不理的么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处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四川省会理市汽车刮擦逃逸并报警,我们了解到,如果车主发生轻微刮蹭事故后选择逃跑,应及时向当地的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或交通警察报案。
依据相关法令规定,所有的交通事故目击者以及知情人都有义务向公安部门报告这起事件。 只要接到报警信息,他们就会立即安排交通警力前往现场进行勘察及调查取证工作。 倘若发现有"轻微刮擦事故逃逸",经过警方仔细核实后,将认定为"交通事故逃逸",并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这起事故将予以立案处理,并且警方会在三个工作日内通知相关的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第七十一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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