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可以在事故发生地报案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处理 |
解答 |
律师解答:
可以。
律师解析:
可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 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处理。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道路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案件管辖权发生转移的,处理时限从案件接收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条
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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