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人可以成为交通事故诉讼原告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处理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到人身损害遭受损失的人可以成为交通事故诉讼原告。其次,因机动车交通事故遭受财产损失的人可作原告。比如说:其一、有偿同乘者;其二、无偿同乘者;其三、商家或有关单位特定接送的人;其四、乘坐班车的人和执行职务行为中的乘车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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