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受害者家属会上庭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交通肇事事故的诉讼案件中,受害人的亲属通常有权利自主决定是否出席庭审现场。
在特殊情况下,他们可能会选择亲自出庭,以期能够充分地表达自身的权益诉求,深度参与整个庭审过程,同时也有助于对司法程序进行有效的监督与评估。 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出庭并不是法律所规定的强制性义务,而是完全基于亲属个人的意愿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开庭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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