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期女职工是否可以被解除劳动合同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孕期女职工是否可以被解除劳动合同 如若用人单位擅自与受到职业病侵害的员工或是正常处于孕期、产期以及哺乳期的女性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便属于违法行为。 关于经济补偿方面,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所服务的时间长短,每满一年就需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对于待业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员工,按照其实际工作年份来算; 而尚未达到六个月的员工,则需要得到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以下情况对用人单位有着特殊限制: 正在从事可能接触到职业病危害物质作业但并未接受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或正处于疑似职业病诊断或医学观察阶段的患者; 已在用人单位中与疾病或工伤相抗争而明显丧失或部分丢失劳动能力的员工; 已出现病情或并非由于工伤导致仆役且处在规定医疗期之内的员工; 正在怀孕、产期和哺乳期的女职工; 以及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即使劳动者要求保留在原岗位上继续工作,用人单位也必须遵守,否则劳动者将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恢复原劳动关系; 倘若劳动者选择不再坚持原来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那么用人单位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的第八十七条规定,赔偿劳动者相应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孕期女职工是否解除劳动合同 如若用人单位擅自与受到职业病侵害的员工或是正常处于孕期、产期以及哺乳期的女性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便属于违法行为。 关于经济补偿方面,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所服务的时间长短,每满一年就需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对于待业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员工,按照其实际工作年份来算; 而尚未达到六个月的员工,则需要得到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以下情况对用人单位有着特殊限制: 正在从事可能接触到职业病危害物质作业但并未接受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或正处于疑似职业病诊断或医学观察阶段的患者; 已在用人单位中与疾病或工伤相抗争而明显丧失或部分丢失劳动能力的员工; 已出现病情或并非由于工伤导致仆役且处在规定医疗期之内的员工; 正在怀孕、产期和哺乳期的女职工; 以及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即使劳动者要求保留在原岗位上继续工作,用人单位也必须遵守,否则劳动者将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恢复原劳动关系; 倘若劳动者选择不再坚持原来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那么用人单位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的第八十七条规定,赔偿劳动者相应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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