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开庭前的流程怎么走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发生交通肇事罪之后,开庭审理之前通常都会遵循如下的流程步骤:
首先由公安部门负责对该案件展开深入的调查工作,以期获取相关的证据资料,其中涵盖了对事故现场的详细勘察、证人的详尽询问以及物证的细心提取诸项内容。 当上述的侦查工作完成以后,便会依法对该案件进行转移,交由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 而作为检查机关,则会对移送来的案件进行审慎审查,目的是核实所取得的证据是否充分可靠,犯罪事实是否清晰明了,法律条款的适用是否准确无误。 一旦通过了审查并判定具备起诉的条件,就会向法院提出正式的公诉请求。 值得关注的是,在此阶段,犯罪嫌疑人享有选任辩护人的权利,辩护人可以有机会查阅、摘录以及复印本案的全部案卷材料,以便更好地了解整个案件的全貌。 接下来,当法院接受案件并做好备案之后,将会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并且明确确认开庭的具体日期。 与此同时,被告亦可自行委托辩护人或者向法院递交法律援助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侦查的一般要求】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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