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主体及性质是什么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通肇事罪的实施主体为触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个人,这其中包含了机动车驾驶员、非机动车驾驶人员以及作为交通承运方的相关从业人员。
它的法属性属于过失犯罪范畴,这意味着行为人为自身行为可能引发交通事故负有认知义务,却因为疏忽大意或过度自信而未能及时做出合理判断,进而诱发严重交通事故的发生。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对于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会依据事故产生的实际影响及肇事者的行为表现进行差异化处理。 通常情况下,若行为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导致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致使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共财产、私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 然而,若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选择逃避责任,或者存在其他极其恶劣的情节,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更为严重的是,若肇事者因逃逸行为导致他人死亡,那么他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制裁。 总而言之,交通肇事罪的实施主体为自然人,其法属性为过失犯罪,量刑标准会依据事故产生的实际影响及肇事者的行为表现进行差异化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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