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网逃抓获加刑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过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实施了危险驾驶行径的行为人,若未引发任何交通事故的话,一般情况下是无法被认定为逃逸行径的。但是,如果这类行为人在实施了危险驾驶行为后,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并选择逃离现场的,将以交通肇事罪进行从严惩处,而非按照危险驾驶罪来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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