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可以免起诉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肇事罪,是无法被排除检察起诉范围之外的。
此类情形的涉嫌犯罪行为,可能触犯了刑法中对于交通肇事罪的相关法规,并且被明确归类为公共法律诉讼案件的一种类型。 在此情况下,无论是肇事者本人或是受害方提出诉讼请求与否,公安机关、检察院以及政府最高审判机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人民法院)都有权利依据法律规定,启动相应的刑事追责程序。 根据法律条文的要求,若犯罪嫌疑人事先已经自愿认罪,并认同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与案件处理程序适用办法,那么他们应该在辩护人或值班律师在场的环境下,签署书面文件以示确认所认罪行为实及对于量刑方案的接受。 然而,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以下任一条件,那么他们便无需签署这份认罪认罚具结书,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为视力缺陷人士,耳听困难或言语障碍者,以及意识不清甚至无法自控的精神病患者; (2)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和辩护人对于所认罪行有所质疑的; (3)存在其他无需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特殊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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