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接触事故算逃逸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诚然,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诸如无接触等这样并非直接导致碰撞的交通事故,并不属于典型意义上的肇事逃逸。
因真正的肇事逃逸,总是伴随着明知故犯地逃避事故责任,并且有意地逃避现场这一根本要素,不论事故中有没有真实的接触环节,都是构成肇事逃逸的罪名。 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关于无接触交通事故的相关事宜,其责任认定实际上主要依赖于事故发生的原因。 长久以来,非接触式交通事故责任的判定一直备受争议。 在这方面,我们认为将交通事故定义为车辆在道路上的不当操作或事故导致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这些并非国际法律中规定确认事故责任之必需条件。 同样,对于非接触式交通事故而言,驾驶员并不一定都会被判定为事故责任方,这完全取决于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 再者,从非接触式交通事故的视角观察,只要被判定为责任人(即需要对事故负有部分或全部责任)的驾驶员,他们往往都存在着引发事故的过错行为。 这种过错行为可能涉及违规停靠、擅自使用高粱视野、未让道等不法交通行为以及一些不文明的驾驶方式。 一旦这些违法行为成为事故发生的诱因之一,那么即使在事故未产生接触的情况下,车辆同样需要承担部分或全部的事故责任。 在此,我们希望通过以上详细阐述,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处理此类交通事故。 总之,礼让他人,共建和谐交通环境,是每一位交通参与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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