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对方不处理,如何解决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诉讼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遭遇交通事故,如对方拒绝积极应对此类事件的情况出现之时,可采取向法院提起诉讼的途径进行解决。
在立案之初,应首先寻求负责该次事故处理的交警的协助,以获取与事故有关的必要资料,并将此递交至法院。 倘若在立案之后,对方仍未能积极配合处理,甚至拒绝出庭应诉,则法院有权利依照程序进行缺席判决。 至于审理过程中法官对于缺席一方所作的判决,其裁决依旧具备法律约束力。 在法庭调查阶段,仅对已出席参与庭审的另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及听取意见等审讯程序; 经审查核实无参加庭审方提供的诉状或辩护状及其相关证据之后; 确认案件所有情节均已查实无误之际,即可依法对缺席一方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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