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全保开汽车撞死人会怎样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司乘人员并未违反法律法规进行无证驾驶、醉酒驾驶或毒品驾驶等不安全驾驶行为,那么当保障范围内出现非医保治疗费用时,对于此类费用车主需要自行负责承担,至于剩余部分则将完全由保险公司全额承担进行赔偿。
同时,针对双方事故的理赔过程,通常是优先从交强险的保障额度中进行赔偿,但若是赔偿金额已经超过了交强险的额度上限,便会启动使用第三者保险的保障额度以满足需求。 在此之后,倘若仍有费用超出第三者保险的保障额度,那么这部分费用就将由您本人来负担。 所谓交强险责任限额,实际上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以后,保险公司对本次事故中的所有受害人和其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最大赔偿金额。 而关于汽车保险,交强险的责任限额主要包括四项,分别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对于第三者保险的理解,我们可以简单地把它看作是保险公司为第三方损失承担责任的一种保险险种。 这里的"第三者",即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及保险人之外的,且由于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而受到损伤的第三方受害者群体。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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