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有如下几类常见的情形可以被归类为“危险驾驶罪”范畴:首先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情况,即在所驾驶车辆的驾驶人员的血液中酒精的浓度高于或等于每百毫升80毫克之时的驾驶行为;
其次是在公路上进行飞车比赛,情节非常恶劣; 再者就是在从事校车业务或为乘客提供运输服务过程中,曾发生过严重超过核定载客量载客,或者严重超过既定速度范围内行驶的情况; 最后一种情形是在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情况下进行危险化学品运输,以至于威胁到了公共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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