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饮酒驾驶逃跑未被抓,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饮酒驾车成为交警执法检查对象时,若行为者选择弃车逃离而未能被警方当场捕获,那么官方部门仍有权利依据追踪车辆所属信息查找相关责任人,针对违法嫌疑人执行相应处罚措施。
如果该名驾驶员在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上路行驶,则将面临暂时扣留其半年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以至少1000元人民币至最高2000元人民币的罚款惩罚。 如行为人在饮酒状态下驾驶载客运营性汽车,将被处以15天的行政拘留、并且还要受到5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处罚,同时车辆驾驶证也会被吊销,他在此后的五年之内都不能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许可权。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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