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危险驾驶罪是什么罪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凡在公路路面驾车过程中,若出现以下任意一种特殊情况者,即可认定为涉及危险驾驶罪:如追逐竞赛行为恶劣者;或明知自己已处于醉酒状态仍坚持驾驶机动车者;又或是在执行校车业务或者参与旅客运输时,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者;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并威胁到公共安全者等。此外,倘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者对于上述第三项和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同样将按照上述法律条款进行惩处。若以上行为同时触犯了其他相关罪名,则应当以处罚更为严厉的规定来确定其罪行并予以相应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