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执行什么时候终止实施执行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强制执行通常会因下列几种情况而适时停止:
首先是,申请人本身主动撤回了申请; 其次是,用以进行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正式废止或是被撤销; 再者则是,作为被告欠债不还的自然人已经去世,其名下没有任何遗产可以用来偿付债务,同时也没有任何义务承担人能够继续履行该项债务; 此外,对于那些寻求抚养费、赡养费及抚育费的诉讼请求的当事人如果不幸离世,此种情况亦可导致强制执行的终止; 同样地,当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由于生活极度困难且难以偿清借款,其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并且已失去了劳动能力时,强制执行亦可能被迫中止; 最后,若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结束执行程序的其他特殊情况出现,那么强制执行也将随之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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