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酒驾后,保险公司是否赔偿第三者责任险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商业车险的相关话题,我们须注意到,在驾驶员饮酒的情况下,若不幸发生了保险事故,大多数保险公司会拒绝赔偿。
然而,与此不同的是,我国的交强险制度明确指出,当车辆驾驶人员处于“醉酒”状态而发生的保险事故,虽然属于保险条款上的除外责任,但保险公司仍需承担相应的支付及赔偿义务。 首先,我们来概述一下在以下几种特殊情况下,保险公司会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伤者抢救费用,同时,他们亦有权利向肇事方进行追偿: (1)车辆驾驶人尚未取得驾驶资格或尚在醉酒状态的; (2)保险车辆在被盗窃、抢劫期间发生事故的; (3)投保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其次,对于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形的道路交通事故,我们要知晓,受害人的人身伤亡所产生的殡葬费用以及救治过程中的全部或部分抢救费用,均可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 至于帮助基金管理机构,他们同样享有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权力: (1)救援费用超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2)肇事车辆没有参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3)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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