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中如何区分一般处罚和加重处罚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危险驾驶罪所施加的处罚区别主要根据其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所带来的损害程度来进行衡量。对于那些尚未引发严重后果的危险驾驶行为,如醉酒驾车、超速行驶等,常常会受到相对较轻的惩罚措施;
然而,若是这些危险驾驶行为在公共道路上酿成了重大交通事故、导致了他人人身伤亡亦或是存在着其他极其恶劣的情节,那么相应的惩罚力度将会得到大幅度提升。举例来说,倘若危险驾驶行为导致了一人以上的重伤甚至死亡,那么犯罪者将很可能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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