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酒驾判决书保险公司拒赔怎样处理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遇对方驾驶行为不当导致酒精含量超标形成酒驾,在其所投保的商业保险中,若保险合同已明确注明酒驾乃免责事项之一,此时保险公司有权对该类情况不予理赔;反之,当保险合同未作相关约定时,保险公司便无权作出不予理赔之决定,或者即便是涉及到交强险的理赔问题,受害方也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将保险合同以及酒驾肇事者同时作为被告,请求他们共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对方因酒驾引发交通事故,而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情况下,当事人可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或由对方自行购买的交强险来支付赔偿金;如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受害方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赔偿义务。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所产生的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应当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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