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酒开车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依法饮酒驾驶机动车辆者,需由公安交通管制部门进行强制约束至清醒状态,并予以吊销其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以便于对其加以严厉的法律追究。
更重要的是,在接下来的五年时间内,此类人员将无法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资格。 2.同样情况下,若某人醉驾于营运性机动车辆之上,那么他需要受到公安交通管制部门的强制约束直至清醒为止。 此外,该行为人拥有的机动车驾驶证也应被吊销,等待法律对其进行追究。 在此之后的十年间,他将无法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资格。 而且,就算重新获得了机动车驾驶证,也不能再驾驶营运性的机动车辆。 3.对那些因醉酒驾驶而导致重败复杂的道路交通事故的违法者,除追求其刑事责任外,还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安交通管制部门对其机动车驾驶证实行吊销并终身禁止其再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权利。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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