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青岛地区醉驾处罚标准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醉酒驾车行为的处罚措施包括吊销驾驶执照并在指定时间范围内禁止再次申领驾驶执照;驾驶机动车期间饮用过量酒精导致醉驾的,一经发现将被一次性扣除12分;若引发致他人重伤或致人以上重伤的事故并且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的,则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此情况下最低会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惩罚。醉酒驾车行为除了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外,倘若酿成严重后果的,甚至可能衍生成为交通肇事罪,从而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具体来阐述行政责任,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相关规定,对于触犯上述法律条款的行为,可能会遭受吊销驾驶执照以及在特定时期内禁止再次申领驾驶执照的处罚。例如: 1.醉酒驾驶机动车并达到法定程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如约束当事人直至其清醒并吊销其驾驶执照,同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自此以后五年内都不得再次申领驾驶执照。 2.如果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同样可以采取相同措施予以处置,至于吊销驾驶执照的期限以及能否再次申领驾驶执照等问题需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裁决。 此外,被吊销驾驶执照后重新申领成功后,需遵守不得再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要求。 3.如果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酿成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甚至触犯重大交通肇事罪,那么不仅要接受吊销驾驶执照的处罚,而且终身不得再次申领驾驶执照。 除了涉及行政责任外,按照《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中有关规定,醉酒驾车者将会被一次性扣掉12分。 当酒后驾驶并引起交通事故导致一人以上重伤,且对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时,就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相关规定,交通肇事罪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产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共财产乃至私人财产遭到重大损失的犯罪行为,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交通肇事后选择逃避现实或者存在其他恶劣情节者,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肇事者由于逃脱致人死亡的,必须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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