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警察对违法行为人处于哪些可以使用简易程序?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通违章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包括:
1、案情简单、仅造成车物损失或人员受轻微伤一般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责任认定无争议的,可适用简易程序; 2、执勤民警使用《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记录表》处理的交通事故,可适用简易程序; 3、当事人根据快速处理事故现场的有关规定自行处理现场后,经事故科(组)确认无误的,可适用简易程序。 交通违章的情形有: 1、醉酒驾驶机动车; 2、饮酒后驾驶; 3、超载或超员; 4、超速; 5、无证驾驶; 6、驾驶拼装或报废机动车; 7、使用伪造驾驶证; 8、记满12分继续驾车; 9、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10、肇事后逃逸。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以下道路交通事故,但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嫌疑的除外: (一)财产损失事故; (二)受伤当事人伤势轻微,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伤人事故。 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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