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保交强险垫付的条件是哪些法律如何规定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如下特定情况下,会启动交强险垫负机制:
第一,涉及到交强险责任范畴之内的严重交通事故; 其次,中国人民保险车险收到来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关于垫款的书面通知; 再者就是,医院方面能够提供详细全面的救护费用明细以及相应的费用清单; 最后,这笔资金并不属于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应承担垫付款的范围。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 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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