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人以改装名义拒赔怎样处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机动车辆进行改装和加装等操作的过程中,如若所涉及到的保险事故并非源于车辆经过改装或加装之后的设备故障引发的,那么作为保险公司就不应拒绝赔偿相关金额。一般而言,当机动车进行了必要的改装和加装设备时,相应的被保险人需要承担起向保险公司进行告知的责任。保险公司在其制定的车损险条款中会明确规定:“在保险期限之内,被保险机动车如需进行改装或者加装设备,必须及时通知保险人知晓”。这便是学术界普遍认可的关于改装和加装设备的通知义务。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52条之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对通知作出反应。保险公司决定增加保险费的,应当及时通知被保险人,如被保险人不同意增加,则保险公司可以解除保险合同。若保险公司认为车辆加装、改装后风险过大,可以解除保险合同,解除保险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取的部分后,退还给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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