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理赔多少次被拒赔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各个保险企业在对待汽车出险次数这一问题上,其对于续订商业险的决策存在各自的差异。通常情况下,如果一年内的出险理赔次数达到或者超过5次,那么在接下来的一年里,很可能会遭到所有保险公司的拒绝续保商业险之举。
同时,部分保险企业还会因为一年内的出险次数达到了3次,并且每次理赔金额相对较大,也会采取同样的措施来拒绝续保商业险。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交强险是不允许被拒绝续保的,因此,在第二年,交强险的保险费用将会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进行调整,即在原基础上增加10%-30%的投保额。 至于出险次数为1至2次的车辆,其交强险将按照基准保费缴纳;而出险次数为3至4次的车辆,其交强险则会上调10%;若出险次数达到或者超过5次,或者涉及到第三方人员伤亡的事故,其交强险的投保额将会上调3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