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全责保险不赔的谁赔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规要求,当机动车辆引发交通事故并给他人造成损失时,除非已上施保机动车商业险,否则应由机动车事故责任人自行承担其应付的责任。
根据这一原则,如果机动车在运行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对他人造成损害,且能判定责任全在机动车一方,则首先应由提供机动车强制保险服务的保险公司,在其所承担的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若赔偿金额仍无法弥补受害者的损失,或机动车未曾购买机动车商业保险,那么剩余的赔偿责任将由侵权行为人负责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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