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起诉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涉及交通事故的案件中,如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在赔偿数额上存在异议,那么他们便需要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即启动合法的司法诉讼程序。
根据相关之法律条文所明示,当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时,当事人可选择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亦或者依照法律程序,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在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产生分歧的情况下,他们有权依法将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第三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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