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中人身受伤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案件中,受侵害方的赔偿范围主要涵盖以下方面:
首先是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费及必要的营养费; 其次对于受害者因肇事而致残者,其赔偿范围则在此基础上增加了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为后续的康复护理与继续治疗所必须的康复费、护理费和相关的后续治疗费; 再次,若不幸使受害者过世的情况下,赔偿损失除了上述几类费用外,还须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为处理受害者殡葬事务所需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且必要的费用; 最后,无论受害人或其近亲属是否经历精神伤害,他们都有权享有精神抚慰金作为补偿。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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