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导致死亡,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哪些内容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死亡损害赔偿”相关事宜,我们需要明确以下几点:
首先,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需依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并据此估算赔偿金额。 该数额将以20年来计算,然而对于60岁及以上的受害者来说,因年龄每增加1岁便相应地减少1年; 而当受害者达到75周岁时,则仅按照5年进行计算。 其次,关于死者的丧葬费用,应参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个月标准来进行考虑。 此外,对于死者遗留下来的被抚养人(如未成年子女等),其生活费用亦需加以考虑。 具体而言,若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那么其生活费用将计至18周岁为止; 然而,若被抚养人失去了劳动能力且没有其他经济来源,那他们的生活费用将计算20年,但同样受到年龄增长的影响(即60岁及以上的人,年龄每增加1岁其生活费用就会相对减少1年),一旦达到了75周岁,则只按照5年来计算生活费用。 最后,关于家属的交通费问题,我们建议不宜超过三人在处理此项交通事故中所产生的合理交通费用; 若超过这一限度,则需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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