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身体伤残情况下的法律赔偿问题,这主要参照的是受害人失去劳动能力的程度或其所达到的伤残等级水平。
在评定伤残等级后,依法由受理案件之地人民法院裁定并制定出上一年度该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具体参照标准。 此种赔偿标准应自认定残疾之日起开始,依照二十年的期限进行计算。 然而,若受害者年纪已达六十周岁之上,那么每增一岁,计算时间将自动缩短一年; 而若受害者为七十五周岁以上的高龄人群,那么其计算时长局限于五年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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