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次要责任人伤赔偿标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次要责任造成人伤的,按照以下标准赔偿: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费用标准以实际发生和合理为原则确定; 先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仍有不足部分再根据责任划分各自由商业险或自行承担。次要责任人一般都是按照40%的比例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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