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赔偿属夫妻共同财产吗,法律上如何认定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赔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身体伤害所获得的赔偿金与补偿金并非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劳动所得,而是为照顾解决夫妻间一方因生活上的特殊需要或健康状况而作出的赔偿或者补偿费。 因身体伤害所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金,是与身体伤害一方的人身关系具有密切的联系,其赔偿的对象和条件也是特定的。 因此,交通事故受伤赔偿款属于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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