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尾对方全责我需要做什么事情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要之务便是确保事故现场免受二度伤害,同时开启危险警示灯以提请周边公众注意。
另外,务必于适当的位置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 接着,立刻对事故现场展开详尽而真实的摄影记录,这其中包含了事故全景、车辆受损情况以及碰撞点等多维细节,所有照片均将视为有力的证据。 此后,应当及时地与涉事各方所涉及的人员进行信息交流,例如各自的姓名、联系方式、行驶证号、保险信息等等。 紧接着便是报警,等候警方到达予以妥当处置并开具责任判定书等手续。 关于车辆修理事宜,您可致电并联系自家的保险公司进行损失核定,亦或是恳求对方的保险公司提供此类服务。 然后依据核查的结果来选择正规的汽车维修厂商进行相应的修复工作。 待保养完毕且确认无误后,应妥善保管所有的维修发票以及相关的费用支出清单,以便为事故引发的经济纠纷提供明晰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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